德明財經科技大學企業管理系
數位科技微學程
為培育具備資通訊數位能力的跨領域人才,企業管理系規劃數位科技微學程,
鼓勵學生透過系列課程與配套活動,培養以數位科技解決專業與產業問題的核心能力。
學生修畢規定課程與學分後,可申請核發學程證明書,強化跨域學習與未來就業競爭力。
修讀重點
跨域 × 數位 × 微學程
三類課程各至少修習一門
至少累積 8 學分且成績及格
修畢後可申請學程證明書
Program Overview
微學程基本規定
一、設置宗旨
為擴增培育企業管理系學生具備資通訊數位能力的跨領域人才,
使其具備以數位科技解決領域專業問題或產業實際問題的核心能力,
滿足未來數年我國產業數位轉型人力需求,鼓勵學生修習系列課程並參與配套活動。
二、主辦單位
企業管理系
四、選讀對象
凡本校大學部學生皆可選讀本學程。
Course Rules
三、應修科目及學分數
(一) 課程架構
本微學程共分為「基礎課程」、「核心課程」及「進階課程」三類。
(二) 修習門檻
基礎課程、核心課程及進階課程皆應修習至少一門。
應至少累積 8 學分,且成績及格後方可獲得學程證明書。
應至少累積 8 學分,且成績及格後方可獲得學程證明書。
(三) 學分認列原則
修畢本微學程科目之學分,屬原系專業課程者列入系專業學分;非屬原系課程者,得計入跨系學分,
且不受課程基準表跨系學分上限限制;惟課程名稱及內容相同之科目,不得重複修習。
Application & Certificate
申請與證明書規定
五、招收名額
不限制,但需受課程選修人數上限之規範。
六、申請方式
學生應至 TIP 系統申請並逕行修讀微學程課程。
部分微學程科目有特殊規定者,則需先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修讀。
部分微學程科目有特殊規定者,則需先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修讀。
七、證明書核發方式
學生修畢本學程應修科目且成績及格者,應主動檢具歷年成績單及「學程證明書」申請表,
經主辦單位審核無誤後,由教務行政組發給學程證明書(含科目名稱、學分數及成績)。
未依規定提出申請者,不得要求發給學程證明書。
未依規定提出申請者,不得要求發給學程證明書。
八、特殊規定事項
學生若已修畢與學程開設課程性質相近科目,得向主辦單位提出抵免申請,
經同意後得抵學程課程。
Micro Program Downloads
微學程選讀要點下載
各微學程所規範修習課程請參閱各微學程選讀要點,點選下方微學程名稱即可下載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