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獎學金】113學年度特種獎學金申請說明
一、凡本系學生在校期間參加下列考試或取得證照者,得依『本系特種獎學金實施要點』申請獎勵,各類獎勵金核發標準如下:
1、高考或特種考試(三等)及格者,發給獎勵金新台幣壹萬伍仟元;普考或特種考試(四等)及格者,發給獎勵金新台幣捌仟元。
2、取得勞動部乙級證照者,發給獎勵金新台幣陸仟元。
3、取得本系指定之A級證照者,發給獎勵金新台幣伍仟元;B級證照者,發給獎勵金新台幣貳仟元。
4、取得本系「專業認證實施要點」表列證照者,依該年度總申請證照張數之比例計算獎勵金。
二、日間部及進修部申請標準如下,學生取得之各項證照以申請獎勵一次為限。(※前一年度5月15日前已申請過特種獎學金之證照不得重複申請!!!)
(一)日間部:申請時須檢附『三張』以上之專業證照,自第三張起計算獎勵金。
(二)進修部:申請時須檢附『二張』以上之專業證照,自第二張起計算獎勵金。
三、本系獎勵金額視當學年度分配之經費額度而訂。
四、學生獎勵金實際核發金額,需經本校獎助學金審核委員會議審核通過後核發之。
五、申請期間為每年五月一日至五月十五日前;提出獎勵申請之證照需為申請截止日前一年內取得者,每一專業證照以申請獎勵一次為限。
六、申請時請繳交以下文件:
(一)特種獎學金申請表
(二)專業證照正本(核對用)
(三)專業證照影本一份
(四)本人金融機構存摺影本(非土地銀行帳戶匯款金額將扣除30元匯費,請以A4紙張影印勿裁切!)